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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模式:寵物認養送養區 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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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ni
對於寵物領養送養版面, 有幾點請大家注意一下 thankgod.gif

一.此處專供張貼送養及領養資訊, 有意願或有問題者請PM 或是其他方式與送養狗狗者聯絡.

二.欲送養狗狗者不得要求領養者給付價金。也就是嚴禁涉及買賣或是有任何交易的行為。若經查證為變相買賣,建議版大刪除並取消註冊送養狗狗者會員資格或是不得已則關閉此版。

三.送養狗狗者必須提供結紮、注射晶片或特殊病症之醫療醫院證明,其費用由送養者和領養者協調處理之

四.送養狗狗者必須同時張貼送養狗的圖片、公開註明連絡電話或郵件地址(二擇一)。

五.同一篇送養訊息不得在寵物版的其他主題中重覆張貼

六.領養認養者請擔負起:養牠愛牠/好好照顧牠一輩子的責任。

七. 八大寵物版單純讓飼主交流的園地, 禁止在版上有寵物要求配種或是有買賣的文章. (同二)

八. 禁止在八大寵物版上向人要所謂的純種貓狗

如有未盡事宜, 會補充說明


謝謝 thankgod.gif
Bosni
08/30/2004
增加一項:

七. 八大寵物版單純讓飼主交流的園地, 禁止在版上有寵物要求配種或是有買賣的文章.
Sydney
09/03/2004
再加一項:

八. 禁止在八大寵物版上向人要所謂的純種貓狗 pinch.gif

理由--常有人表示自己多愛狗, 能夠好好照顧, 但是, 若連最起碼買狗的錢也付不出或不願付, 很難讓人相信他的責任心都多少?? wacko.gif 因為, 養一隻狗十多年的花費, 正常健康的狀態下, 應該是比買狗的錢都來的多了, 萬一有任何意外或不幸發生, 那要付擔的金錢可能也是一筆不小的額外開支, 那想要狗的是否想過自己是否能負責呢?

混血或純種?買狗或領養?這些話題在其他的寵物網站己有太多的討論和爭吵, 不再多說, 有興趣的, 可以參考Ruby網站的整理http://www.happydog.idv.tw/other/breeddog/breeddog.htm tongue.gif


也就是說, 不管是你要送養或是領養...
純種不純種基本上不是主要因素.
那dk 兄和天使ㄉ小孩大大的狀況發生在此規則訂定之前
所以不主動修改文張標題.
爾後, 為了有一個乾淨的寵物園地, 請大家體諒之
thankgod.gif
Bosni 9/4/2004
mace
tongue.gif

我是不會花錢買動物的 ^^~~

路上的都撿不完了 ^^~~

不會飛
請大家多多發揮愛心 部要花錢買小狗
多多領養 流浪狗
這裡有ㄍ不錯ㄉ領養地圖喔
http://www.meetpets.idv.tw/phparticle/index.php yes.gif
waynex5
五.同一篇送養訊息不得在寵物版的其他主題中重覆張貼

增加 當送養完成後,發文者請在該主題通知版主關閉/刪除主題﹔主題設立超過2個月無回覆(禁止推文),版主將會不定期予以關閉/刪除,以節省版面資源
afan
建議一條:不准狗商及繁殖業者藉此版牟利!
村上植樹

再加一條~~~誤將路邊檢的小狗就隨意讓人認養~~~因為流浪狗太多了~~~隨便都一大堆~~~自己不養檢回家要人認養也是不好的行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thankgod.gif thankgod.gif
高雄小吳
引用框 (村上植樹 @ 08年04月06日 02:59) *
再加一條~~~誤將路邊檢的小狗就隨意讓人認養~~~因為流浪狗太多了~~~隨便都一大堆~~~自己不養檢回家要人認養也是不好的行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thankgod.gif thankgod.gif



不好意思,對您的意見,小弟暫作保留態度,請見諒.....原因如下:

(不好意思,暫時以狗狗做討論主題)

愛狗狗的人日前對韓國人將狗狗定位為「食物」,想必仍保有深刻印象,

此舉與愛狗近似於人,並給您予狗特給予「狗權」的德國呈現極度反比,

也因此,可讓在台灣的人們,重新思考一下狗狗在台灣的「定位」。

在還沒有動保法時,動物是民法物產的一部份,即是,當某甲打死某乙的狗時,所犯的是「毀損」罪......

而在動保法之後呢??狗狗的權利地位是否有提昇?

我們以美國論,近6個月的二次房貸風爆對美國的寵物(尤以植晶片的動物)演發了蝴蝶效應,

有一堆愛狗且為狗植了晶片的狗狗,被愛狗團體視為『人間蒸發』,原因是因房貸風爆搬家,

新環境不許養狗,然而美國的動物警察又會偵察、起訴瘧狗人,所以呢,這些搬家的「愛狗主人」

想出了一個好點子,就是讓牠們「人間蒸發」,扮演起黑手黨的角色,好心的將愛犬鍊在舊宅裡,

讓牠餓死,更壞的想辨法「處決」掉,有人聽了可能難以置信,但這是報導在約1~2個月內的報紙上的事實。

最後這些人會被判刑嗎?以小弟對法的認識,這些以若被發覺後起訴,可能可會以「緊急避難」之法理予以阻卻違法,

至多輕判了事,在美如此,那在我國,會如此判呢?(可能吃案就吃掉了,成為犯罪灰數)



再回過來討論,愛不愛狗,與植不植晶片,似乎就不一定有絕對關係,但與其養狗人的個性上,

是否適合養狗,有絕對關係,在我們討論流浪狗時,是否也發現,早期視如珍寶的純種狗,也進入流浪狗的行例時,


那一定、百分之百確定是人為造成,因此,我們國家似乎更應規劃、教育人民及建立新管道,讓不適合養狗且又已養狗的人,

能狗循新管道,讓狗能不經由「 流浪」而更換到更適合、安全的管、養狗狗環境,亦對那一些只顧利益而繁殖狗圖利的人,

給予法律上的嚴格規範。(因為某些比例上的純種高齡狗,都是由這此惡意圖利的人延路一隻一隻丟掉的)。



再來我們來思考愛屋及屋的情節(看到流浪狗就撿再行媒介認養的人):

從上段討論,讓我們發現,愛狗與養狗可能是兩回事,與人的個性有很大的關係,

我們若以數字比諭,100是愛狗,會照顧狗一輩子,愛牠養牠、教牠的人,那麼,50可能就是會丟棄狗的人,

而20可能就是惡意養狗圖利的人;而「愛屋及屋的人」會定位在哪裡?我們推論一下,答案應該會是130~150左右,

換句話說,一般人都沒有那麼有愛心,也不肯為流浪狗做這些事,而那些人肯做,為什麼?

可能是基於本能加上個性及環境的影響,所以他肯,他願意,就像一週內的自由x報(還是人間福報?忘了...)中有報導,

有一個日本人嫁來台灣,看到台灣與日本近似,卻有那麼多的流浪狗,於是不忍,加入救助、養護流浪狗的行列,

及,德國愛狗人固定會與台灣救助流浪狗團體,以半媒介方式,將狗狗送到德國去領養,這些事,

若沒有那一些定位在130~150的人去做,那還有誰會去做?誰要去做?

也因此,小弟對您的話作了保留,並不是論是非,而是試著去尊重那一些與我們想法、做法、付出方法不一樣的人。

(當然,前提是那位撿流浪狗的人手段、方法、心意也是正面良善、而認養的人也有相當意願才行。)

>>>>>>>>>>>>>>>>>>>>>>>>>>>>>>>>>>>>>>>>>>>>>>>>>>>>>>>

講個笑話:

在給寵物有相當比例及福利「狗權」的國家:


某甲因失業6個月沒錢生活及照顧小狗A,所以將小狗丟棄,最後被檢察官起訴:

結果判決如下:

一、甲因失業而導致小狗A失寵而遭遺棄。

二、甲的職業是「工作」,而狗的職業是「受寵」,甲的行為致使小狗A也失去工作而被丟棄,

因此,甲因失業6個月,可依法申領失業救濟金,小狗A可向甲申領「失寵」救濟金,直至找到新領養者,

方停止申領。



~~~~~~~~~~~~~~~~~~~~~~~~~~~~~~~~~~~~~~~~~~~~~~~~~`

另.........................................

還好,台灣的流浪狗不是送去韓國..........................................




一個也是愛屋及屋,不可自拔的人予.
小6哥
看到時下有人逛街時
一手抱著愛犬一手牽著愛子
我常懷疑是愛貓狗甚於孩子吧 wacko.gif

為避免送養後疑症,"第三條"很重要

要養寵物請提昇自身ㄉ責任感
別造成二次傷害ㄌ..... getlost.gif
村上植樹
引用框 (高雄小吳 @ 08年05月06日 03:17) *
不好意思,對您的意見,小弟暫作保留態度,請見諒.....原因如下:

(不好意思,暫時以狗狗做討論主題)

愛狗狗的人日前對韓國人將狗狗定位為「食物」,想必仍保有深刻印象,

此舉與愛狗近似於人,並給您予狗特給予「狗權」的德國呈現極度反比,

也因此,可讓在台灣的人們,重新思考一下狗狗在台灣的「定位」。

在還沒有動保法時,動物是民法物產的一部份,即是,當某甲打死某乙的狗時,所犯的是「毀損」罪......

而在動保法之後呢??狗狗的權利地位是否有提昇?

我們以美國論,近6個月的二次房貸風爆對美國的寵物(尤以植晶片的動物)演發了蝴蝶效應,

有一堆愛狗且為狗植了晶片的狗狗,被愛狗團體視為『人間蒸發』,原因是因房貸風爆搬家,

新環境不許養狗,然而美國的動物警察又會偵察、起訴瘧狗人,所以呢,這些搬家的「愛狗主人」

想出了一個好點子,就是讓牠們「人間蒸發」,扮演起黑手黨的角色,好心的將愛犬鍊在舊宅裡,

讓牠餓死,更壞的想辨法「處決」掉,有人聽了可能難以置信,但這是報導在約1~2個月內的報紙上的事實。

最後這些人會被判刑嗎?以小弟對法的認識,這些以若被發覺後起訴,可能可會以「緊急避難」之法理予以阻卻違法,

至多輕判了事,在美如此,那在我國,會如此判呢?(可能吃案就吃掉了,成為犯罪灰數)



再回過來討論,愛不愛狗,與植不植晶片,似乎就不一定有絕對關係,但與其養狗人的個性上,

是否適合養狗,有絕對關係,在我們討論流浪狗時,是否也發現,早期視如珍寶的純種狗,也進入流浪狗的行例時,


那一定、百分之百確定是人為造成,因此,我們國家似乎更應規劃、教育人民及建立新管道,讓不適合養狗且又已養狗的人,

能狗循新管道,讓狗能不經由「 流浪」而更換到更適合、安全的管、養狗狗環境,亦對那一些只顧利益而繁殖狗圖利的人,

給予法律上的嚴格規範。(因為某些比例上的純種高齡狗,都是由這此惡意圖利的人延路一隻一隻丟掉的)。



再來我們來思考愛屋及屋的情節(看到流浪狗就撿再行媒介認養的人):

從上段討論,讓我們發現,愛狗與養狗可能是兩回事,與人的個性有很大的關係,

我們若以數字比諭,100是愛狗,會照顧狗一輩子,愛牠養牠、教牠的人,那麼,50可能就是會丟棄狗的人,

而20可能就是惡意養狗圖利的人;而「愛屋及屋的人」會定位在哪裡?我們推論一下,答案應該會是130~150左右,

換句話說,一般人都沒有那麼有愛心,也不肯為流浪狗做這些事,而那些人肯做,為什麼?

可能是基於本能加上個性及環境的影響,所以他肯,他願意,就像一週內的自由x報(還是人間福報?忘了...)中有報導,

有一個日本人嫁來台灣,看到台灣與日本近似,卻有那麼多的流浪狗,於是不忍,加入救助、養護流浪狗的行列,

及,德國愛狗人固定會與台灣救助流浪狗團體,以半媒介方式,將狗狗送到德國去領養,這些事,

若沒有那一些定位在130~150的人去做,那還有誰會去做?誰要去做?

也因此,小弟對您的話作了保留,並不是論是非,而是試著去尊重那一些與我們想法、做法、付出方法不一樣的人。

(當然,前提是那位撿流浪狗的人手段、方法、心意也是正面良善、而認養的人也有相當意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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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笑話:

在給寵物有相當比例及福利「狗權」的國家:


某甲因失業6個月沒錢生活及照顧小狗A,所以將小狗丟棄,最後被檢察官起訴:

結果判決如下:

一、甲因失業而導致小狗A失寵而遭遺棄。

二、甲的職業是「工作」,而狗的職業是「受寵」,甲的行為致使小狗A也失去工作而被丟棄,

因此,甲因失業6個月,可依法申領失業救濟金,小狗A可向甲申領「失寵」救濟金,直至找到新領養者,

方停止申領。



~~~~~~~~~~~~~~~~~~~~~~~~~~~~~~~~~~~~~~~~~~~~~~~~~`

另.........................................

還好,台灣的流浪狗不是送去韓國..........................................




一個也是愛屋及屋,不可自拔的人予.


如真有愛心就將流浪狗帶回自己養~而不是將狗帶回後再將他二次遺棄送給別人養~~更何況台灣流浪狗很多,如真有愛心的話就將她們帶去結紮~以後流浪狗數目會減少一點~~

撿回流浪狗又將他送給別人有如今天認養小孩自己無法負擔在將他送人一樣~如真想養狗有愛心的人早檢了一堆流浪狗回家養拼了命也要讓狗活下去~如果你真行的話就學那些人~不要嘴裡說愛心啥也不會做~~

我說話直有冒犯之處請見諒~~ thankgod.gif thankgod.gif
牛媽
看到如此的論戰,我的心中有很多傷感. 我的寶貝是隻俗稱的米克斯犬,牠陪了我17年,無怨也無悔的守候我17年. 最近, 他離開了. 讓我痛徹心扉!! 死別的痛, 讓人難以承受. 最近照顧的流浪拉布拉多,我知道應該去愛他,可是我已經無法再去面對死別的痛苦,所以我願意先中途安置他,讓他不至於被車撞或是生病受凍, 再努力幫牠找牠生命的另一個依靠. 其實流浪犬,若是牠們能有選擇的餘地, 就像被丟棄的嬰幼兒, 一條命,他一定也會要為自己負責,讓自己活下來!! 又何須樣賴別人要不要養他們?無助的看別人的眼色? 你說的對, 如果有愛心就自己救回來養著就好了,幹嘛撿回來再丟給別人養,再一次的面臨被遺棄的痛苦? 如果我們不能永遠的愛著他,可以換個方式,讓願意為他付出的穰去照顧牠也是很好呀,不是嗎? 您也是救回來自己養著嗎? 您結婚了嗎? 您有小孩嗎? 您的房子允許您就那麼多流浪的犬隻嗎? 您有沒有負債,貸款? 愛狗的人很傻呀!! 請您體諒!! 若是有足夠的條件,我們會將牠們通通都帶回來, 管它這是不是別人惡意或是"忍痛"遺棄的過錯!! 每一個中途安置或是保護動物協會中心, 只是一股傻勁呀, 可是,人都希望終期一生能被別人寵愛,狗狗也是耶!! 我希望我的先生或是太太只愛我一個,你也是這樣的吧?狗狗也是呀!! 所以如果先照顧牠們,健健康康送到願意和他相伴一生的人身邊,然後讓牠也能有單純,惟一的愛被愛著,這樣做不是比較圓滿嗎? 大家都做一些,對象是棄嬰或是棄兒,棄犬,只要是能為他們做的,愛的傳地方式與做法,沒有誰對誰不對,歡喜做,不是很健康開心嗎? 怎麼做都可以, 大家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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